以大食物观为引领发展森林食品产业

本报评论员  刘  彤

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明确提出,挖掘特色产业发展潜力,建设经济林果、木本粮油等产业基地,大力发展木制品、森林食品、森林中药材等精深加工产业,推动产业链延伸,打造各具特色的地域品牌。这一部署,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提出的“坚持农林牧渔并举”“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”“发展林下经济,壮大林草产业”“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”“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”的要求一脉相承,为国有林场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,更启示我们:以大食物观为引领,深耕森林沃土,发展森林食品产业,正当其时。

  大食物观的核心要义在于拓展食物来源的广度与深度,推动食物系统全面转型。森林,这座巨大的“绿色粮仓”,蕴藏着巨大的食物供给潜能。在这一观念引领下,森林食品作为一种生态友好、可持续的食物来源,越来越受到各界的重视。无论是营养丰富的木本粮油,如核桃、油茶;还是独具风味的林下山珍,如菌菇、野菜;抑或是药食同源植物,都是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森林食品具备健康、绿色、天然等特质,能够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与健康的高要求。践行大食物观,要求我们跳出“粮油肉禽”的传统思维定式,将目光投向森林这片蕴藏着无限生机与可能的“食物宝库”,向森林要食物,向生态要健康。

  从《意见》的内容来看,未来的现代化国有林场体系不仅要注重生态保护,还要围绕“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”进行产业布局,推动森林食品的精深加工与产业链延伸。如何在保证生态功能的同时,有效地开发森林资源,成为关键问题。根据《意见》的发展目标,到2030年,现代化国有林场的资源质量和生态功能将更加优良稳定。森林食品产业也有望得到充分发展,成为地区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。以木本粮油、经济林果为例,这类作物能够在提供食物的同时,维护生态平衡,如红枣、橡果、松子、野生浆果等食品资源的深度开发,将为林区经济注入新的活力。然而,森林食品的开发并非一蹴而就,需要面对多方面的挑战。首先,森林食品的种植和采集受到气候、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制约,需要因地制宜,选择适宜的品种和栽培方式。其次,市场对森林食品的认知度和需求度仍在逐步提升阶段。尽管消费者对有机、绿色食品的需求日益增加,但森林食品的推广仍需克服传统观念的障碍,增强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渗透力。

  《意见》的出台,为国有林场发展森林食品产业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。现代化林场体系建设,不仅要求“资源质量优良、生态功能稳定”,也追求“产业发展充分”。这意味着一方面要科学养护、可持续经营,守护好森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与完整性,这是森林食品“生态、绿色、安全”特质的基础;另一方面,则要依托优质的森林环境,通过建设标准化产业基地,引入精深加工技术,推动产业链从简单的原料供应向高附加值的终端产品延伸。鼓励自主开发、合作开发、特许经营等多种模式,更是为引入市场活力、培育地域品牌、发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融合业态打开了空间,形成“以保护促发展、以发展反哺保护”的良性循环。

  然而,要将蓝图变为现实,将森林的馈赠转化为餐桌上的美味与健康,还需多方发力,精耕细作。首要的是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底线。任何开发都必须以保护为前提,确保森林生态功能不削弱,生物多样性得到维护,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利益。其次,要强化科技支撑与标准制定。围绕森林食品的品种选育、生态栽培、精深加工、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进行科技攻关,同时建立健全从林地到餐桌的全链条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认证标准,为消费者提供放心、优质的生态产品。再次,要注重品牌培育与市场开拓。深入挖掘各地森林食品的文化内涵和独特价值,讲好“生态故事”,打造一批有影响力、有美誉度的地域特色品牌,并充分利用电商、文旅融合等渠道,让优质的森林食品“走出深山”,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食物需求。

  总之,《意见》所倡导的森林食品发展方向,正是大食物观理念的具体体现,是一种全新的食物生产和消费方式。森林食品产业的蓬勃发展将是一个“绿色产业+绿色消费”的良性循环过程,以“大食物观”为引领,深耕森林沃土,我们定能培育出更多生态、健康、优质的森林食品,不仅丰富国人的“米袋子”“菜篮子”“油瓶子”“果盘子”,更在守护绿水青山中走出一条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路径。

《中国食品报》(2025年11月21日01版)

( 责编:罗 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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